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 最后更新日:2021 年 10 月 29日
-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任一方式与我们联系。
- 本公司所在地: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1号方圆大厦5层
- 电话:400-654-0365
我们充分理解您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并将尽最大努力保护您个人信息的安全。我们承诺将尽最大努力维护您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严格遵守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公开透明等原则,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在接受我们的贷款相关服务之前,或者如果您正在接受我们的贷款相关服务,为了解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在同意我们处理与本业务相关的您的个人信息之前,请您务必阅读本政策的全部内容。为了引起您的特别注意以及方便您的阅读,我们将与您利益相关的重要条款用粗体字表示,请重点阅读并确认。
在您同意我们处理与本业务相关的您的个人信息时,本政策将在本公司和您之间发生法律效力。
一、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一)我们在提供贷款相关服务时,为达到如下处理目的,我们将事先在必要范围内收集和使用如下包括敏感个人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以下称“个人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对于敏感信息的处理,我们会事先取得您的单独的明确同意,同时,我们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最大努力符合其要求。
- 1.在贷款合同签署前的身份确认阶段,为了确认您的身份信息进行身份验证,获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和征信信息的授权,在必要时联系您本人。我们收集、使用您的如下信息:生物识别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银行账号、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地址、面部照片。
- 2.在贷款合同签署前的审查阶段,为了调查您的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确认您的在职和工作状况以及您的家庭地址并掌握您的紧急联系方式。我们收集、使用您的如下信息:配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名称、地址及电话号码)、作为紧急联系人的亲属、朋友、同事、户主信息(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收入信息(银行流水(若您提供的是电子版,则包括密码)、工资明细)、居住信息(住房类型、地址、同居人数)、社会保险信息(种类、缴纳情况)、学历、芝麻信用分、电子邮箱地址、IP地址、工作单位有关信息(名称、地址、电话、在职时间,如果您从事副业,我们也将收集您副业的有关信息)、收入(包括副业所得)以及向第三方机构收集到的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征信信息,防欺诈信息等,详细信息请参照条款【(二)关于个人信息的提供与共享、委托、转让、公开】所记载的收集的个人信息种类)。
- 3.在贷款合同签署及贷款合同履行阶段,为了向您的银行账户汇入贷款、进行债权管理。我们收集、使用您的如下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包括贷款的放款及还款的银行账户)、与本公司签订的合同信息(签约日、贷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次数、债权状态)及该合同的交易信息(贷款余额、还款日期、还款金额、剩余还款次数、逾期/呆账时的负面信息以及贷款展期/提前还款等特殊交易信息以及异议处理情况等相关的所有信息)。
(二)为实现本条第一项所述目的,除了前一项的信息,本公司还处理以下公开信息。
- 1.从工商局、市场管理监督局或公司信息查询平台等获取的公司信息(包括代表人姓名、出生日期等)
- 2.从人民法院、信用信息等获得的破产、免责、民事再生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的判决信息。
- 3.从发布电话号码信息的平台获取的电话号码信息
- 4.从地图等获取的您申报住址的地图信息(包括经度、纬度、照片、街景等)
二、个人信息的提供和共享、委托、转让、公开
(一)个人信息的提供和共享
我们不会向其他任何本公司以外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提供、分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单独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单独同意后,我们可以向下述规定的征信机构提供、或与之共享您的个人信息。或者在其他情况下,在获得您的单独同意后,向第三方提供、或与之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境内接收方名称及地址 | 处理方式及目的 | 提供的个人信息种类 | 收集的个人信息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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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各地方分中心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8层 | ①根据使用您个人信息获得的查询结果评价您的个人信用状况 ②根据交易信息,联系信息,工作单位信息,配偶信息更新您的征信信息 | 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民族、地址、家庭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使用个人征信信息相关的授权书 工作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入职年月) 配偶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与本公司签订的合同信息(签约日、贷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次数、债权状态)及该合同的交易信息(贷款余额、还款日期、还款金额、剩余还款次数、逾期/呆账时的负面信息以及贷款展期/提前还款等特殊交易信息以及异议处理情况等相关的所有信息) | 个人征信报告 |
(2)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E座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3)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7号) 沈阳市金融发展局(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沈河区金融发展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街道悦宾街1号方圆大厦9楼) | 向监管业务的行政机构报告 | 同上 | 无 |
(4)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南大街平原里20-3 | ①验证申请人的身份 ②从身份验证至签约的过程中相关书面的电子签名 ③手机号码的签约信息查询 | 银联4要素(身份证号码、姓名、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及身份证、银行卡的照片) 生物识别信息(实时人脸信息、4位数字朗读录音) 本人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做电子签名的文件(授权书、合同、扣款协议) | 手机号码签约者的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使用期间) ※仅限于③的目的收集 |
(5)深圳市天威诚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①验证申请人的身份 ②从身份验证至签约过程中相关书面的电子签名 | 同上 | 无 |
(6)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1606-1610)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3号) | 将贷款金额转账到您提供的银行账户 | 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支行名称、账户号码、姓名) | 无 |
(7)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156室 | 从您提供的银行账户划收您需要还款的金额 | 银联4要素(身份证号码、姓名、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划收金额 | 无 |
(8)中金支付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京南站路2号供销弘泰大厦12-15F | 同上 | 同上 | 无 |
(9)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卡园二路108号8幢308室 | 同上 | 同上 | 无 |
(10)深圳市深银联易办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2701、A2702、A2703、A2705、A2706 | 同上 | 同上 | 无 |
(11)百融云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5号楼5层76号 | ①评估反欺诈风险 ②判断申报地址真实性 ③判断IP地址对应的地理位置 | 身份证号码、姓名、现地址、单位地址、手机号码、IP地址 | 反欺诈风险评分、位置信息的差异范围、IP地址对应的省/市/区(县)所在地 |
(12)同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998号未来科技城(海创园)18幢207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3)腾讯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 | 使用本公司微信公众号上传文件时,文件会临时保存在微信公众号平台 | 上传文件中包含的个人信息 | 微信OpenID、昵称、头像 |
(14)公安机关 | 验证申请人的身份 | 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民族、地址、证件照片、发行机关、有效期限) | 无 |
本公司可在第一条第(一)项所述的处理目的范围内委托业务。被委托方处理本公司所委托的个人信息时,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委托方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并且,我们将与被委托方商定委托处理的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保护措施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1.获得您的明确同意
- 2.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
三、个人信息的存储和跨境转移
- (1)相关服务提供的完成、合理范围内的提供服务的记录保存、回应您的询问调查、投诉或提起法律程序所需的时间
- (2)为确保向您提供服务的安全和品质所必须的时间;
- (3)您同意的存储期间;
- (4)关于存储期间其他规定。
境外接收方的名称及地址 | 处理方式及目的 | 提供的个人信息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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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MBC Consumer Finance Co., Ltd 地址:日本国東京都江東区豊洲二丁目2番31号 | 为了总公司对海外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参阅被选定为检查对象的客户信息 | 前述的【一、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的(一)】中记载的个人信息 ※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法规禁止向第三方提供的信息除外 |
(2)邦民日本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2号 六国中心14楼 | 为了公司内部监察业务的开展,参阅被选定为检查对象的客户信息 | 同上 |
四、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您的权利及行使方法
- (一)知情权
- 您有权了解您的个人信息的处理情况,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 (二)决定权
- 您有权决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 (三)限制权
- 您有权限制他人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 (四)拒绝权
- 您有权拒绝他人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 (五)查阅权
- 您有权查阅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如果您想行使查阅权,您可以通过本政策开头列出的联系方式请求查阅,我们会在30 日内将复印件送至您家。紧急情况下您也可以来店查阅。
- (六)复制权
- 您有权复制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如果您想行使复制权您可以通过本保护政策开头列出的联系方式请求复制,我们会将相关内容复制后30日内送至您家。紧急情况下您也可以来店复制。
- (七)数据可携权
- 您有权要求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其他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如果您想进行个人信息的转移,为确认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条件,请先与我们联系。
- (八)请求更正/补充的权利
- 如果您发现您的个人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您有权要求我们进行更正或补充。您可以通过本政策开头列出的联系方式提交您的申请,我们将在 30 日内进行回复。
- (九)同意撤回权
-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时,您可以撤回对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同意。您可以通过本政策开头列出的联系方式提交您的申请,我们将在 30 天内进行处理。但是,个人同意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基于个人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此外,如果您撤回本政策中规定的对本业务必不可少的个人信息的处理同意,我们可以拒绝提供本业务。 如果因此无法履行已订立的合同,我们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
(十)请求删除权您可以基于以下事由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 1.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 2.个人信息处理者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 3.个人撤回同意
- 4.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我们处理您的删除请求时,我们同时也会通知从我们获得您个人信息的接受者,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接受者获得了您的单独授权。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
(十一)对您上述请求的响应为了保障安全,我们可能需要您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在先验证您的身份之后再处理您的请求。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磁带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 1.与个人信息的支配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 4.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 5.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 6.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 7.响应个人信息的主体的请求将导致个人信息的主体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 8.与商业秘密相关的。